首先,我200%反对!!
第一个假设,我现在假如买了房子,然后,过了70年,要收费了。好了,我现在手头没这么多钱,怎么办?卖房子?太过分了吧!我住了70年的房子,结果不能住这了,还得搬家。然后,谁给我房子住?如果卖房子的钱不够住敬老院那我是不得睡大街!
第二个假设,假如我现在房子房龄在50年左右,房子现在有问题,土地松陷,结果我不能自己把房子拆了重盖。得有两种选择,一是,把房子卖给政府,然后政府再卖给开发商,让他们来修,然后,我再掏钱来买,结果是房子不但盖得不如我意,还得多掏好多钱。打个比方,我原来是别墅,结果现在成了高层,虽然可能所谓的建筑面积没少,你觉得如何?当然如果原来就是高层,估计没有开发商愿意接这单子,现在你不但得住危房,还不能不住,不住的话,地租还是照样得收。
第三个假设,这个估计很多人遇到过。现在土地给政府卖了,开发商把你家的房子也给拆了。说是三年五年建好。但问题是,过个十年可能都没建好,开发商也没影了,政府啥都不管。你怎么办,自家的地还在那,你自己去建?
后面还有N条假设……。
现在说一句,土地是国家的,但更是个人的,个人应该拥有土地的处置权。没人能把土地从国家分割出去,哪怕它来个"独立",也不能说明土地不属于国家,但个人有权利对自己名下的土地任意处置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