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七月 11, 2006

物业税开征影响重大

首先,这不符合现在土地"招拍挂"的政策。目前土地是由房地产公司购买,且价格是由房地产公司来确定的。但在物业税开征后,是否意味着一平方米一亿人民币的土地价格可以实现?而消费者也要为之买单?这时,消费者并不为房贷发愁,而要为物业税发愁了呢?而且,相关税费只是相对房地产公司降了,但对消费者来说却一点都没降,这谈何减轻老百姓负担?换句话说,到时候只是名义房价降了,但实际要支付的房价却根本没降。

没有评论: